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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评审规则》课题统稿会顺利召开 作者:zjzjxh     2025-08-14    

为贯彻落实省建设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审计厅联合印发的《关于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加快建立专业化、规范化的工程结算争议解决机制,8月14日,浙江省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评审规则》课题统稿会在杭召开。此次会议旨在系统梳理前几次课题会议研讨成果,加速推进争议评审规则、评审员管理办法等核心文件的修改完善,为全省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解决提供标准化的制度支撑,助力政府部门破解工程结算“久拖不决”的行业痛点。



近年来,建设工程领域争议频发,传统诉讼、仲裁方式因周期长、成本高,难以满足行业高效化解矛盾的需求。为破解这一难题,在浙江省造价管理总站的指导下,省造价协会于4月正式启动《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争议评审规则》编制工作。《关于在全省房建市政工程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》明确要求:工程结算审核阶段,发承包双方可通过行业协会组织争议评审,评审期限一般不超过50个工作日,为行业争议解决按下“加速键”。

数月以来,课题组已连续召开多次专家会议,围绕评审程序、评审员管理等关键环节展开深入研讨。重点针对争议受理、评审程序时限、评审员管理、现场勘查、出具决定书等评审全过程关键环节进行制度设计。同时建立省级评审员库,通过统一培训与考核,并配套信用评分与退出机制,推动评审员管理专业化。

目前,该规则制定进入关键阶段。与会专家指出,新规需兼顾合法性与可操作性,既要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边界,又要设置灵活高效的快速通道。本次统稿会对前几次会议成果进行系统性整合,涵盖总则、评审程序、评审实施、附则等内容。专家针对评审员回避制度、评审时限、评审方式等细节提出优化建议,确保规则兼具科学性与可操作性。该规则已完成意见征集和修改完善,即将定稿,计划于今年9月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试行。


会议强调,规则的出台是落实《关于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支付的意见》的关键举措。评审规则将争议解决从“事后救济”转向“事中管控”,配合政府部门“无争议部分先行支付”机制,望能有效减少工程款拖欠,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。要以专业服务赋能企业发展,以机制创新推动行业进步,为建筑业的创新发展贡献智慧与力量,共同谱写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。